我所認識的林勤綱

──陳水扁起也斯人,落也斯人

傅雲欽     2009.08.05

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林勤綱前幾天在「錢」總管陳水扁貪污案中論告,提到三十年前他和陳水扁都是美麗島事件的辯護律師,一起為台灣的民主自由打拚,如今陳水扁竟然成為貪污犯,要由他在法庭來控訴扁的罪行的時後,聲淚俱下。他問扁:「過去的理想、過去的夢想,你都忘了嗎?」。他並對扁說:「親愛的朋友,請原諒我必須釘死你的過犯。」

台北地院開庭審理扁案已半年多,紛紛擾擾,媒體上一天到晚充斥陳水扁、他的律師和探監人的鏡頭,好像忘了檢方的存在。很少人知道林勤綱是誰,當然更不知他和陳水扁同屬美麗島事件的辯護律師。林勤綱當庭「爆料」後,大家才注意到他。

林勤綱以昔日戰友的身分指控陳水扁的罪行,相當震撼人心,也搶盡陳水扁最後答辯的鋒頭。他的「爆紅」引起陳水扁的慌張。陳水扁第二天透過探監的人傳話,說他不認識林勤綱,意思是:「誰是你的戰友啊!」。陳水扁旁邊的「虎仔」見主子陳水扁被林勤綱打的潰不成軍,一個個衝出來咬林勤綱。其中有人甚至說林勤綱不是扁的戰友,甚而也不是「綠色」,林不過是司法機關塑造的「綠色樣板」,用來迫害陳水扁而已。這些打手護主心切,已到歪曲事實,口不擇言的程度。

林勤綱和陳水扁的關係如何?在陳水扁否認相識林,和不明就裡的扁的打手胡亂醜化林的情況下,身為三十年前林勤綱同事的我必須跳出來說幾句公道話,以正視聽。

首先我要說明的是,我和林勤綱雖然在美麗島事件發生前後同事近兩年之久,但並無深交。結束同事關係後的前幾年,我曾到他任職的辦公室向他討教幾次。他當板橋地方法院法官時,有一件我辯護的刑事案剛好是他審理的。那是我們最後一次的相見。這十多年來,我不曾在法院再碰到過他,遑論私下聯絡了。

我和林勤綱同事是在張德銘律師的事務所。張德銘1938年出生,1960年台大法律系畢業(范光群黃柏夫賴浩敏張麟徵林永謀張富美王澤鑑是他的同班同學),1965年考上律師(當年只有六人上榜)。林義雄姚嘉文二人是張德銘台大法律系的學棣,都是1966年考上律師(當年只有五人上榜)。張德銘,林義雄、姚嘉文分別執律師業後,充滿改革理想,曾共同成立平民法律服務中心,推展平民法律扶助(Legal Aid)的理念。

隨著姚嘉文、林義雄1975年為「虎落平陽」的郭雨新打官司,涉入敏感的政治案件之後,張德銘也為1977年發生的中壢事件的被告邱奕彬(被訴偽證罪)辯護,參與了政治案件。張德銘在中壢事件的案件敗訴後,寫了一本小書,叫做「公道何在」。當時年少氣盛,被中壢事件點醒頭腦的我,看了那本書之後,寫了一封信給張德銘,表示欽佩,並毛遂自薦,希望能到他的事務所學習法律實務。張德銘接到我的信後,約見我並收留我在他的事務所當助理。那是1979年春天的事。

那時張德銘的律師事務所在台北市杭州南路一段,位於台大法學院旁邊。我去上班時,張德銘已聘僱了五、六位職員。林勤綱是他聘僱的律師,月薪一萬多元。徐永鎮是他聘僱的土地代書,其他都是法律助理、行政助理。有一個叫陳淑暖的法律助理(輔仁大學法律系畢業)後來也投身政治,曾當過民進黨的宜蘭縣議員。另一個法律助理叫林維堯,後來也考上律師執業。

林勤綱1953年出生,台大法律系畢業,1977年考上律師(當年只有七人上榜)。他比我早進張德銘的律師事務所。他會在那裡上班大概有幾個原因。第一,張德銘有位離職的法律助理叫做彭欽昌的跟他是台大法律系同學,彭引薦他入張德銘的事務所。第二,林勤綱是台北市人,家住台北市杭州南路一段張德銘的事務所附近(他在台大法律系讀書時,根本沒住宿舍的必要,何來陳水扁室友之說,真是莫名其妙)。在張德銘的事務所上班最方便。第三、林勤綱那時正在讀台大法律研究所碩士班(他的指導教授是陳棋炎,碩士論文寫離婚監護方面的問題)。上班地點和上課地點近在咫尺,可以兼顧。我常看他從法院開庭回來,又匆匆趕去學校上課,或相反情形。

林勤綱個子不高,面目清秀(但現在身材已發福,讓陳水扁都認不出來了),文質彬彬,長得像中國的徐志摩。他法學素養精湛,思路清楚,文筆通暢,下筆如行雲流水。他如果像陳水扁那些打手一樣出來寫雜文,絕不輸他們。我一直認為林勤綱和中國漢朝的張良一樣,是王佐之材。事實上,張德銘也如中國漢朝的劉邦一般,非常器重林勤綱。林勤綱也鞠躬盡瘁,幫張德銘在大變動的時代應付一波又一波來請求協助的政治官司。

1979年我剛進張德銘的事務所時,余登發與其子余瑞言「涉嫌參與匪諜吳泰安叛亂」的案子爆發。黨外人士在張德銘商討對策,決定在余家所在的高雄橋頭舉辦戒嚴後的第一次示威遊行,聲援余登發父子。余登發的媳婦余陳月瑛後來也跑來找張德銘提供法律協助。我還記得余陳月瑛到事務所來時憂愁的面容。

隨後,後康寧祥創辦「八十年代」雜誌。黃信介等人創辦「美麗島」雜誌,民主運動開始沸騰。張德銘本人乃至於整個事務所的職員都或深或淺參與其中。康寧祥跟張德銘私交不錯,常來事務所。美麗島事件爆發後,張德銘的事務所儼然成為救援中心。我看過姚嘉文的妻周清玉帶著憂愁的面容來找張德銘的情景。一大堆「黨外」人士也常到張德銘的事務所來走動,如呂傳勝(呂秀蓮之兄)、尤清江春男(即司馬文武)、許國泰(許信良之弟)、魏廷昱(魏廷朝之弟)、林濁水林正杰史非非(即范巽綠)、周渝(紫藤蘆茶藝館老闆)、蘇治芬柯景森等。林濁水那時因一篇駁斥「南海血書」的文章而成名,和陳文茜走得滿近的。林濁水常拿一些文件來,借用事務所的影印機免費猛印(當時的影印機是用晒成藍圖的方式,不是用碳粉印成黑色,成本較高),讓事務所的行政助理小姐私下抱怨連連。

美麗島事件的辯護律師團是陳繼盛張德銘兩人籌組的。陳繼盛1935年左右出生,1957年左右台大法律系畢業(陳隆志施啟揚丘宏達蕭天讚是他的同班同學),1957年考上律師(當年只有二十三人上榜)。後留學德國,學勞工法,得博士學位。回國擔任教授並執業律師。他辦很多勞資訴訟的案子,大多站在資方的一邊(很多大企業會請他當法律顧問)。美麗島辯護律師之一的郭吉仁也常辦勞資爭訟的案子,但永遠站在勞方一邊,常免費為勞工打官司。他為勞方和陳繼盛在法庭對壘,往往敗給代表資方的陳繼盛。我曾看到郭吉仁走出法庭苦笑的情形。

陳繼盛的律師事務所在台北市忠孝東路一段,離張德銘的事務所不遠。美麗島事件辯護律師團的籌組會議都在陳繼盛的律師事務所開。我曾幫張德銘送資料過去。我記得當時陳繼盛聘僱一位與林勤綱年紀差不多的律師。陳繼盛和張德銘兩人籌組美麗島事件的辯護律師團,但兩人本身卻沒投入出庭辯護的行列,只在幕後協助。原因如何,不得而知。

張德銘較偏向「八十年代」的康寧祥這一派,沒有姚嘉文林義雄等「美麗島」派那麼激進。美麗島事件發生,張德銘也有去高雄現場,但警備總部第一時間抓人時沒有抓張德銘。但警備總部隨後也約談張德銘。張德銘被約談時,事務所陷入愁雲慘霧中,事務所的職員包括我在內都擔心他是否出得來。幸好他平安出來。事後,我聽說張德銘是被警備總部嚴重警告,才沒擔任出庭辯護律師。實際是否如此,身為職員的我不方便問他。

陳水扁1950年出生,大林勤綱三歲。為何陳水扁在台大法律系只高林勤綱一年級呢?我想是因為陳水扁小學是七歲才入學,林勤綱是六歲入學,加上陳水扁讀大學是重考一年才上法律系。陳水扁1973年考上律師(當年只有十人上榜)。

1979年美麗島事件發生時,陳繼盛、張德銘都已四十多歲。陳水扁只有二十九歲,且是執業不久的菜鳥律師。陳繼盛、張德銘這兩個老骨頭不大可能直接認識他。陳水扁在他的「台灣之子」書中明白記載,是張德銘打電話給他,邀他加入律師團。自稱「賺錢像賺水」,正在清償家中債務的陳水扁,接到電話後,猶豫再三,不敢答應。後來經他老婆吳淑珍的鼓勵才答應加入律師團,為黃信介辯護。但他不像其他律師免費幫忙,他是有收費的。同為美麗島事件被告的紀萬生說他收黃信介二十萬元,應該沒錯。我曾向也為黃信介辯護的鄭慶隆律師和黃信介的弟弟黃天福求證過。

張德銘所以會打電話給陳水扁,我想和林勤綱的推薦有關,因為在美麗島事件發生前,林勤綱就曾向我推薦過陳水扁。

1979年美麗島事件發生前,我曾在台大法學院舉辦一場法律系系友座談會。我請林勤綱幫我推薦較出色的系友人選。林勤綱就推薦了一些人給我,陳水扁是其中一位,其他還有謝長廷廖健男郭吉仁等人。因為林勤綱的推薦,我就拿著邀請卡到陳水扁設在台北市南京東路三段的「華夏法律事務所」拜訪陳水扁(同行者還有學棣李後政)。那是我第一次見到陳水扁,並跟他談邀請的事。他說很樂意參加。座談會舉辦之日,輪到他講話時,他對司法制度頗有意見,講得臉紅脖子粗,令我印象深刻。此後至今,我不曾見過陳水扁。

我不知道林勤綱在美麗島事件發生前和陳水扁有沒有私人交情,但我確知林勤綱知道陳水扁這號人物。美麗島事件發生後,陳繼盛、張德銘籌組辯護律師團時,林勤綱推薦陳水扁是順理成章的事。

林勤綱自己也參加律師團,不過不是為軍事法庭審判的叛亂罪被告黃信介等人辯護,而是為普通法院審判的一般刑事罪的被告張富忠陳忠信二人辯護。紀萬生說林勤綱沒有收酬金,那是當然的,因為林勤綱是張德銘聘用的職員,領張德銘的薪水。他參與美麗島事件的辯護是奉張德銘之命辦事,不能自己收錢。至於,張德銘有無向張富忠和陳忠信二人收酬金。我想也沒有。

陳水扁說他不認識林勤綱,不無可能。因為陳水扁參與的軍事法庭審判和林勤綱參與的普通法院審判,時間、地點都不同,難有碰頭的機會。何況,陳水扁是獨當一面,而林勤綱不過是張德銘的職員。關於美麗島大審的大事都是張德銘出面在處理。不管陳水扁認不認識林勤綱,他們兩人都是美麗島事件的辯護律師,共同對抗威權體制,林勤綱說兩人是「戰友」,並無不可。誰說戰友間彼此一定要認識?很多扁蟲彼此不認識,各自在自己的領域中挺扁,也可稱為挺扁的戰友,不是嗎?

林勤綱有一個哥哥叫林勤經,是軍官學校畢業的職業軍人,美麗島事件發生時可能只是一個尉級軍官(現已退伍,退伍時是中將)。林勤綱曾跟我們這些同事說,他加入「黨外」人權律師張德銘的律師事務所,又參與美麗島事件的辯護工作,害得他哥哥林勤經在軍中被以異樣眼光看待,影響升遷。林勤綱有一個弟弟叫林勤純是中興大學法律系畢業,沒當過律師,直接當司法官,期別比林勤綱早兩期(司法官訓練所第21期)。

林勤綱是虔誠的基督徒。他1980年結婚時,採行宗教儀式。我和事務所的同事都有去參加他的結婚喜宴。為了組織家庭他那年也買一棟房子。房子在台北市忠孝東路七段。那時,我們覺得那是很遙遠的地方。但他說那邊比較便宜,才買得起。他的老婆是台大歷史系畢業的學妹。聽說後來又到台大夜間部讀法律系。

1980年美麗島事件大審結束,年底恢復1978年因台美斷交而停辦的增額立法委員及國民大會代表的選舉。張德銘以「黨外」人士身分回桃園參選增額立委,我被他調去中壢的競選總部幫忙。張德銘當選立委後,礙於法令,不能繼續執行律師業務,就把事務所結束。我們這些職員只好另覓他職。

我轉到同為美麗島辯護律師的鄭慶隆(事務所在台北市開封街一段)的事務所當律師助理,隨後又轉到同為美麗島辯護律師江鵬堅謝長廷郭吉仁等人合開的「世紀聯合法律事務所」(在台北市松江路),繼續當律師助理。林勤綱則轉到同為美麗島辯護律師的李勝雄(事務所在台北市懷寧街)那裡繼續當聘僱律師。林勤綱會到李勝雄那裡,我想大概是因為李勝雄在美麗島事件大審時曾當庭與和法官互槓。法官叫李勝雄不要再講了,李勝雄偏不停地講下去。法官叫李勝雄坐下,李勝雄偏不坐。這點膽識讓林勤綱佩服吧!另外,林勤綱和李勝雄都是基督長老教會的虔誠信徒,有共同的宗教情操,願同負一軛(參照哥林多林後書6:14、腓立比書4:3),這也是在一起的原因吧!

林勤綱在李勝雄那裡上班時,我曾去找他討教。後來就漸漸與他疏遠了。但我知道林勤綱拿到台大法律學碩士後,又到台灣神學院攻讀神學碩士學位。1984年,為了進入體制以改革體制,他參加司法官特考,以便轉當司法官。考上後,他就結束律師業務到司法官訓練所受訓(司法官訓練所第23期,朱朝亮陳瑞仁邱太三彭紹瑾高鳳仙是他的同期學員),1986年受訓結業,開始他傳奇性的司法官生涯

19881231日,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的林宗正牧師及曾俊仁潘建二余進仁3位原住民為抗議國民黨政府在台灣編造的侮辱原住民的吳鳳神話故事,將嘉義火車站前面的吳鳳銅像拉倒(吳鳳銅像破壞事件)。檢察官將林宗正等4人收押,並以「毀損公物」、「妨害公共安全」、「違反集會遊行法」、「妨害公務」四項罪名起訴他們。案子進入法院審理的程序後,由當時在嘉義地方法院當法官的林勤綱承辦。林勤綱將林宗正等4人都判無罪。從此案可看出,檢察官頑固保守,而林勤綱有突破傳統窠臼的魄力

別人當司法官是循地院、高院、最高法院一路往上爬,林勤綱偏從地院法官升到高院法官後,請調到地檢署當檢察官,作一個基層的「司法傳教士」。他結果在台北地檢署碰到了陳水扁。昔日的戰友陳水扁,今天變成他的階下囚

在民間司改會及其他機構所做的法官評鑑中,林勤綱屢受肯定。他在庭上跟律師對話時,出口閉口尊稱律師為「大律師」,非常尊重律師的職務,不像有些法官官腔官調。他對被告也是和顏悅色,不會頤指氣使,動輒發怒。如前所述,他當板橋地方法院法官時,有一件我辯護的刑事案剛好是他審理的。他當庭稱我這個他當年的助理為「大律師」,讓我受寵若驚,至今難忘。

林勤綱曾跟我說他年輕時加入國民黨是滿腔熱血的,但這腔熱血後來被國民黨政府的威權體制澆冷了。他說他的高中(建國中學)的同班同學林正杰在高中時比他還要充滿熱血,好打抱不平。林正杰後來跑去幫許信良選桃園縣長,對抗國民黨,有跡可循。

林勤綱和林正杰一樣,都是「半山」,即父親是外省人,母親是台灣人。林正杰是民主運動者,不是台獨運動者,眾所週知。林勤綱也是民主運動者,應無疑義。否則,他不會冒著讓家人擔心的風險,去參與「黨外」運動。

我在張德銘的事務所跟林勤綱同事那段期間(近兩年),台灣只有民主運動,還沒有台獨運動。美麗島事件的被告和辯護律師一致辯稱被告從事的是民主運動,不是「叛亂」的台獨運動。我當時也只有反國民黨統治的觀念,沒有反中國統治的觀念。我的台獨思想是美麗島事件後,言論漸漸開放,透過「黨外」書刊,接觸到海外台獨的資訊後才逐漸形成的。那時,我已和林勤綱少接觸,不曉得他當時是否支持台獨。

不過,從林勤綱後來當了手持天枰,不可偏頗的司法官這一點,可見他不可能是台獨運動者(依規定,法官不可參與消滅中華民區的活動),充其量只是台獨的同情者。但我想他應該不會和林正杰那樣反台獨。別忘了,他是偏綠的基督長老教會的信徒,他在深綠的李勝雄律師那裡服務過

金恒煒曹長青等陳水扁的打手說林勤綱不是「綠色」,不過是司法機關塑造的「綠色樣板」,以「演馬戲」來迫害陳水扁而已。這簡直是異想天開,鉤索羅織。如果這種人掌權,可能比國民黨還要兇狠。試問現今這個時代,法官還要分藍綠嗎?綠色的、挺扁的法官才是好法官嗎?別笑死人了,扁蟲!試問這些陳水扁的打手,林勤綱1979年冒著讓家人擔心的風險,去參與「黨外」運動的時後,你們不是還在吃國民黨人或統派的屎嗎?現在雖然改吃扁屎,但扁屎吃多了,就可以以滿口胡言亂語嗎?

陳水扁的打手對於林勤綱論告陳水扁罪行時頻頻哽咽拭淚,罵說:「法庭論辯,應是最嚴肅、最理性、最體現司法專業的時刻。一個檢察官怎麼可以痛哭流涕?人們在其他哪個民主法治國家,看過檢察官當庭哭個不停?這哪是辦案,這不是馬戲團演出嗎?」檢察官把感情帶入法庭,的確不太適當,但就林勤綱的情形而言,他是真情流露,絕不是演戲!中國三國時代不是有諸葛亮揮淚斬馬謖的故事嗎?諸葛亮的哭難道是演戲嗎?我看這些挺扁的人,其中有拿到陳水扁好處的,才是在演戲──邊罵司法不公,一邊拿陳水扁的好處。

中國漢朝初年,蕭何推薦韓信為大將軍,後又助呂后設計韓信「謀反」的戲碼,殺害韓信(見史記「淮陰侯列傳」)。後世用「成也蕭何,敗也蕭何以比喻事情的好壞或成敗都由同一人造成的。林勤綱與陳水扁的關係,在推薦方面而言,與蕭何與韓信的關係相同,但林勤綱並沒有設計害人,他是依法治陳水扁的罪。陳水扁於三十年前被林勤綱推薦而參與美麗島辯護,享得大名,如今又被林勤綱的追訴而成為階下囚,身敗名裂,我不能說「成也蕭何,敗也蕭何」,只能說「起也斯人,落也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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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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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煒(《當代》雜誌總編輯)
自由時報 2009-8-2

事情沸沸揚揚鬧了多日之後,檢察官林勤綱終於承認他不是前總統陳水扁的「室友」,把責任全推給媒體,歸咎為錯誤報導的烏龍事件。林勤綱的釐清並沒有解開疑竇,反而成為「謎團」的線索,牽出更多的疑問。

首先,如果沒有陳前總統「真正」的室友吳文清在媒體上公開「事實」,林勤綱會不會「以訛傳訛」的「居之不疑」?然後從「室友」連上「戰友」,歷史因此可以改寫?

其次要問的是,「室友說」出於何人之口?如此久遠的「私事」,不是「當事人」,誰能、誰敢說?何況此一說法見於所有媒體,沒有一家漏掉,可見絕對有製造中心:是有意製造還是確有所本?核心問題是,為何造假?一旦抽離掉「室友」、「戰友」的因素,林勤綱在法庭中用眼淚建構的論述馬上崩解,只剩下赤裸裸的鬥爭本色;「扁案」的政治本質再一次呈現在大家面前。

林勤綱接受訪問表示自己從來沒有說過與陳前總統是室友。要問的是,造謠的是誰?但他強調「和阿扁是三、四十年的老戰友」,這可不能再委之於「媒體」的烏龍了。既是「戰友」而且是「老」的,為什麼陳前總統「只有聽過,跟他不熟」的回應?

唯一捕捉到林勤綱的所謂「綠色淵源」,就是確曾擔任過美麗島事件的律師;「特偵組」的「政治利用」何嘗不是著眼於此!然而,「美麗島事件」的「律師團」成員共十五位,全屬「軍事審判」庭,林勤綱從事的「一般司法」不與焉;更重要的是,日後「律師團」組成「二二二會」,納入他人卻沒有林勤綱,這是其一。當年力戰國民黨的律師們,沒有一人進入黨國「司法體系」;這是「原則」與「理念」問題,可見林勤綱不可能成為「戰友」,遑論「老」了!

「室友」是假,「戰友」也不實,那麼林勤綱接受記者訪問時所說,他因為「太了解」阿扁,卻又無法迴避阿扁犯下的罪(《聯合報》,七月三十日),全屬無稽,接下來報導其他公訴檢察官形容「林勤綱珍惜與阿扁共同為民主奮戰的回憶,如今怎堪揭穿戰友犯罪的面紗」云云,洩漏了司法當局藉林勤綱(或與林合謀)的詭詐。

「扁案」法庭的雙林,真是各有特色:林怡執「良心」之斧,把「法律」砸得稀爛;林勤綱拿「戰友」之棒,把「虛矯」(林勤綱語)打出「本尊」。「扁案」還辦得下去嗎!

曹長青(作者為獨立評論員)
2009-8-3

陳水扁案終於結束曠日持久的法庭辯論和審理,準備進入一審。從去年底檢方公佈的那份「起訴書」的煽情語言,到這次結案時兩名檢察官的「激情演出」,司法不專業到像演出馬戲的程度,實在不是令人吃驚,而是令人震驚。

扁案的檢方起訴書已經不專業到幾成笑料,居然有很多與陳述事實完全無關的形容詞,什麼「貪得無厭,品行甚差,大肆干政,貪婪成性,濫用權勢,敗壞官箴」等等。這哪是法律用語?簡直是把泛藍名嘴的煽情語言寫進了起訴書。更荒唐的是,起訴書中指控陳水扁「貪污」的幾個關鍵錢數都是空格,後遭媒體廣泛質疑,新版本才補上。這不僅證明是先定罪、再找證據(錢數),也說明檢方對起訴書全文都沒仔細看一遍就急於公佈,急於給陳水扁定罪。檢方的草率和不專業,簡直可進世界司法紕漏大全。

這次檢方最後「論告」的不專業,像是故意和「起訴書」首尾呼應。檢察官林怡君在法庭大談良心,大批貪婪,完全是用司法專業之外的語言來辯案。誰都知道,「良心」「貪婪」等,根本不是法律用語。一個檢察官,居然都不懂得「用證據說話」。至於引宋太宗的話批扁,更是荒唐。且不說宋太宗是中國最下作、殘忍的皇帝之一,一個當代民主台灣的檢察官,怎麼可以引用中國獨裁者、殘君王的話作為法理依據?如果必須引用,為什麼不引用現代有民主法治思想的法學專家的話?一個滿腦袋中國專制皇帝語錄的人,怎麼可能是稱職的民主台灣的檢察官?

至於林怡君用報紙剪報當法律依據,更近乎是法盲行為。在美國等法治國家,不要說檢察官絕不可使用媒體報導作司法依據,即使陪審團成員,在審案期間,多被禁止看報紙電視,以防影響獨立判案。作為堂堂台北地檢署的檢察官,難道都不知道這些司法常識?

在最後結案「論告」時,另位主任檢察官林勤綱的發言更像是演戲,居然「全程邊哭邊說了一個多小時」 、「頻頻哽咽拭淚」(中時報導)。還「主任」呢,連最普通的檢察官也應知道最基本的規矩:法庭論辯,應是最嚴肅、最理性、最體現司法專業的時刻。一個檢察官怎麼可以痛哭流涕?人們在其他哪個民主法治國家,看過檢察官當庭哭個不停?這哪是辦案,這不是馬戲團演出嗎?

林勤綱竟宣稱,他是在「心靈對話」。他以為這是「靈修」場合,佈道會?簡直無規無矩到了無邊的地步。而且林勤綱像林怡君一樣,也是張口不離中國皇帝,他扯得更遠,居然提什麼「王莽」。早些時法官蔡守訓也曾引用中國宋朝的例律來判案。這些法官、檢察官,言必提中國皇朝,牢記獨裁君的聖旨,無怪乎馬政府的法務部,簡直成了中國皇帝的「刑部」。

林怡君、林勤綱能做到北檢的檢察官,是真的不懂基本司法常識到了荒腔走板的程度?還是為了打扁而急於表現,寧可不顧基本專業操守?因為只要兇狠打扁,不僅能獲得泛藍陣營的青睞,成為媒體「名人」(中時不就說林勤綱「一炮打紅」嘛) ,更可能在馬政府的「刑部」運氣亨通。

台灣的司法,居然可以在光天化日之下如此拙劣表演(對岸中國不地道的時候,還得關起大門封死),實令人目瞪口呆。或許檢察官真的不知道,他們的表演已經「專業」到鬧劇的程度。

金恒煒(作者為《當代》雜誌總編輯)
自由時報 2009-8-4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林怡君在「扁案」法庭中,為什麼敢冒「司法」的大不韙,公然亮出「媒體報導」當論述依據?原因很簡單,「扁案」是媒體與司法聯手炮製的政治案件;「媒體」遠比「司法」強而有力多了。司法審判必須靠證據,靠「法律邏輯」來證成,但媒體不必,甚至連「事實」都可以扭曲,目的只為「鬥扁」(林勤綱「一夕成名」即是顯例),林怡君用「媒體判決」當底稿,然後再高標「良心」,老實說「言詞辯論」庭活像「聯合中國」的「社論」!

「扁案」的言詞辯論庭是台北地院與地檢署精心策劃下聯袂推出的司法大戲。刻意挑出為「敬愛的張熙懷被抹紅」而「報仇」的「女王蜂」林怡君以及冠上「綠色淵源」的林勤綱,一女一男、一少一老,已先奪人耳目而可以掩蓋「證據不足」、「論證謬誤」的重點。這還不夠,又刻意挨到晚上九點四十分才讓前總統陳水扁陳述。司法單位充分利用媒體「時間壓力」的特色,消滅了陳前總統的見光率。當天電子媒體對扁「消音」以及次日平面媒體大幅報導林怡君的聲色表演而不及扁。

林怡君是「藍色樣板」,說什麼「整個扁案都是良心問題」、「扁八年帶給我們什麼」、「口口聲聲『愛台灣』」,林勤綱則塑成「綠色樣板」。林勤綱明明不是扁「室友」,也非扁「戰友」,甚而也不是「綠色」,有趣的是,所有媒體都用「綠色公式」套在林勤綱身上,更教人訝異的是林勤綱的表現完全符合媒體的報導。不知道是媒體進駐司法還是司法棲息於媒體?也不知道「雙林」受媒體指揮還是媒體受「雙林」的司法機構擺佈?

二十九日到三十一日的「聯合中國」兩報簡直成了雙林的「造勢」專刊,尤其披著綠衫的林勤綱宛如另一個施明德。不,從林勤綱的言談中,他與扁的「親密」更甚於施:「林勤綱…聊及當年和阿扁的革命情感」、「和阿扁是三、四十年的老戰友」、「回顧與扁一起為台灣異議運動打拚的歷程」、「就像自己親人涉案」…所以庭訊結束,林走向扁說:「我會等你出來」才成為「美麗錯誤」的「句點」。

劇本已然寫好,林勤綱在法庭「假做真時」的賣力唱作,《聯合報》社論「依樣畫葫蘆」的敲鑼打鼓,媒體功能果然發揮十足。社論以〈林勤綱檢察官公訴他的「田中角榮」〉為題;先要問「田中角榮」的洛克希德案,林與扁「兩個法律系學生」真的有「共同」的「見賢思齊」?若而連「共同」都沒有,如何成為「他的」?可能只成「他,馬的」。至於內文援引「四十年的交誼」、「二人過去的交往」、「在私誼與公義的交煎下」、「面對老友」到結尾「往日的青年情懷」,文情並茂卻全禁不起事實的檢驗;評論固然是「意見」表達但必須建構在「事實」的基礎上。現在,檢察官不談證據、社論不談「事實」,《聯合報》水準與「雙林」的唱作,一內一外、一文一武,倒是絕配,到底是「境界全出」或者「尾巴全露」?

「聚蚊」才能「成雷」,《聯合報》不是「孤例」。吳文清在媒體上公開揭露林勤綱的「室友」之謊,扁則否認「戰友」說,真相了了,《中國時報》依然依「既定政策」寫社論,用「兩個美麗島大審律師」當題目,臉不紅氣不喘的說什麼林勤綱「在校期間曾與陳水扁為宿舍舍友」、「共同砥礪法律人的理想」、「向阿扁解釋身為老友」。只要與《聯合報》社論一對照,所有的關鍵字一樣,「虛構」一樣、連論證也一樣;不同的報紙、不同的主筆、不同的時間,寫出一樣「捧林打扁」的文字,列入「今古奇觀」也不為過。

「扁案」打出了司法與媒體的原形,政治鬥爭具體在法庭與媒體上搬演,套馬克.吐溫的話:「司法的靴子還套不上腳,謊言就跑遍全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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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光悠悠美麗島(書摘)
.作者:唐香燕
.出版社:春山出版
.出版日期:2019/09/03

 一九七九年,年輕的唐香燕初為人妻,丈夫
陳忠信即因《美麗島》編輯身分被捕入獄。從此,她的生命就與美麗島事件深刻交纏。行過中年,她提筆為曾經歷的時代留下記憶,描寫那些過往讓臺灣出版、學術、人物及政治啟蒙的精采事件與人物。《時光悠悠美麗島》一書中,作者唐香燕以文字與讀者一同穿過時光隧道,感受四十年前美麗島事件的時代氛圍。本書共分成兩卷:卷一為時代發生在她身上的事,講述的是她從小成長的經歷、家庭及性格養成;卷二為她所看見那個的時代,書寫了她在美麗島事件前後所看見的人事物。透過這些記憶中登場的人物,我們彷彿再次看見距今四十年的美麗島時代,時光並不久遠。


人間律法



一九八○年二月二十日,警備總部軍法處以叛亂罪的罪名起訴黃信介施明德林義雄姚嘉文等八位美麗島事件的涉案人,另有王拓周平德張富忠和我先生
陳忠信等三十三位同案移送司法審判。二十七日,移送司法審判的陳忠信等人即由景美的警總軍法處看守所,先送到臺北地方法院,再轉送至土城的臺北看守所。第二天,二十八日,被以軍法起訴的林義雄律師家裡發生滅門血案。臺灣的天空烏雲密布。

烏雲密布,大審在即,要為那麼多軍法、司法被告尋找辯護律師的艱難工作必得迅速展開。主其事的是法界著名的陳繼盛律師和張德銘律師。當時,因為陳忠信曾在一九七八年立委增補選時幫在桃竹苗選區競選的張律師助選,我也認識了張律師和張太太,美麗島事件爆發,陳忠信被捕後,我自然被張律師和張太太納入他們的保護傘下,常常出入他們廈門街的住家,天晚錯過末班車,不方便回新店山區的住處時,也常在他們家的空房間住下。那時候我很幸運,除了原來的朋友,還特別得到他們兩位和景美陳鼓應太太的悉心照應,身心方可安頓。

張律師在當時的黨外陣營比較低調,但早於一九七三年,他就和林義雄、姚嘉文兩位律師在臺北共同創辦「平民法律服務中心」,免費為貧民提供法律服務。這些年輕的律師都樂觀的相信可以用法律為臺灣人民伸張公義。

一九七七年,張律師的家鄉中壢發生群眾火燒警察局的中壢事件,起因是群眾懷疑有選務弊端。後來,挺身指證投票所主任作弊的牙醫師邱奕彬被控以偽證罪。顯然,這是找他做替罪羔羊。在那個政治壓力還很大的年代,張律師拍案而起,擔任邱奕彬的辯護律師。最後結辯時,他向審判長說,本案全國人民矚目,而且是因挺身作證檢舉不法惹來的麻煩,如果不能給予公道,判邱奕彬無罪,將使全國百姓喪失對法院公正的信心。雖然經過張律師的辯護論證,早已是非分明,但邱奕彬還是被判有罪。張律師事後將全案經過寫成《公道何在?》一書。

面對美麗島大審,要為被指控叛亂罪的軍法被告尋找辯護律師,不比實際出庭辯護容易。八位被告,要是能幫每一位都找到兩位辯護律師,那就需要十六位辯護律師了,律師名單開出來後,一一登門去邀請,要是他們本人同意出馬,他們的太太家人也沒有意見,接下來,哪一位被告要請哪兩位律師,也需要一番排列組合功夫,得讓每位被告的家屬都滿意才行。我看見的張德銘律師思緒縝密,人情練達,通透聰明,應變快速,各種複雜的狀況都處理得宜。

最後,除了施明德只請一位鄭勝助律師外,其他七位被告都請了兩位律師,總共是十五位律師。這十五位律師像陳水扁蘇貞昌謝長廷江鵬堅張俊雄尤清……日後關注臺灣政壇的人大概都知道他們的大名,當時則或許只有法界的人知道。我也從沒聽說過。我敬重他們拔刀相助,撩落下去的勇氣,但心底裡,我跟一些被告家屬的想法不太一樣,我以為這場法庭大戲的劇本已經寫好,不論哪位辯才無礙、望重法界的大律師出庭辯護,結果都是一樣的。不論誰來辯護,我們只需要感謝,感謝他們站出來,感謝他們站在被告身邊。

但是後來在軍事法庭上,三月十八日開始一連九天,這些律師的辯詞和被告本人的自述,透過報紙實況報導,等於是面向全臺民眾,開了最難得的深入淺出的政治啟蒙課。以前不能想,不能講,不能做的事,現在大家知道是怎麼回事了。這是我原先沒有想到的情勢。

緊接著的夏天,司法審判也開庭了。



一九八○年春,二、三月間,我在《漢聲》雜誌的辦公室接到一通電話。來電的人說我姓李,我是忠信的彰中同學。接著他說了他的名字,他叫李達夫,哪個達,哪個夫,他都一一說明了。

□□很清澄懇切的聲音。但是,對不起,我不曉得你……我說。

□□不要緊,他說,你跟忠信講,他一定曉得。

□□然後他說,忠信還好嗎?我想做他的辯護律師,我是律師。

我很吃驚。美麗島事件是一樁不知道會怎麼發展的政治大案,當時的社會氣氛詭譎又恐怖。接下來的大審,我們家屬要找到願意辯護的律師並不容易,怎麼竟有律師主動來電表明願意接案!我謝謝他,跟他要了聯絡電話,說我會去跟忠信談,也會把他的提議告訴負責聯絡組織辯護律師的張德銘律師。

第二天我去土城的看守所面會陳忠信,告訴他有一位彰中的李達夫打電話來,說要做你的辯護律師……你記得他嗎?他可以嗎?

陳忠信聽了,立即眼睛一亮說他可以,他可以,你趕快去跟張律師講!

原來李達夫曾是陳忠信念念不忘的彰中童軍團裡的一位少年夥伴,彼此情誼很深,只是這幾年大家各忙各的,疏於聯絡。後來他斷續補講了李達夫的一些事情讓我知道。

李達夫,臺大法律系畢業,是彰化世家子弟。父親李君奭先生,自銀行退休後,給自己訂定目標,筆耕不輟,翻譯了一系列日文的中國古代人物、思想、文化書籍,自己出版,命名為「專心文庫」,不以營利為目的。這些書也陪伴陳忠信度過漫長的牢獄歲月。李達夫的母舅是日治時期致力臺灣民族運動的清水名宿—楊肇嘉先生。

李達夫有兩姊一兄一弟,姊姊都康健,但三兄弟的腎臟卻都不好,哥哥和弟弟皆因此在青、少年時不幸過世,瘦弱的李達夫則在大學畢業後動了換腎手術,移植了父親的一個腎臟。陳忠信感慨的告訴我他的這位童軍伙伴是當時臺灣換腎後活得最久的人,父親的大愛令人動容。他還說李達夫因為自己身體不好,交女朋友就希望交一個身體健康,不會讓他擔心的女孩子。

李達夫不到六十歲病逝。過世前我們曾去醫院看他,他床邊守著一位看護,年輕時很有活力的太太小喬幾年前已先他生病去世。我告訴自己不用太為他難過,人生本有榮枯,且預想不到的事情多了。但我想起當年,美麗島大審過後,大約是一九八一年冬吧,我帶著我參與製作的《漢聲中國童話》去李達夫家裡送他的兩個女兒,仁愛路巷弄裡的房子安靜大方,孩子可愛,太太開朗,一切都很美好,他那麼清澄懇切的人理當享有這些。陳忠信出獄後,他和太太曾帶糕餅來家裡看我們,又多次約我們去參加彰中同學的聚會,原來他是同學群裡的中心人物。這也不難理解,他家境好,他會主動對人好,例如對我們,他就是主動出手相幫,這樣的人安安靜靜的,也自然會成為朋友裡面的中心。

其實當時,美麗島事件發生後,雖然他和忠信是童軍老友,安安靜靜看著與他不相關的事情發展就好,又何須出頭來找我們?他不為名,不為利,純粹是念那份少年舊情。那時候又出了慘絕人寰的林宅血案,人人看了都怕,我們美麗島家屬是要躲也沒處躲,他怎麼還不退遠些,還站出來要幫我們出庭辯護?其實這位從小病弱,看來溫文儒雅的朋友,骨子裡是仗義行俠的俠客。

兜兜轉轉想了回來,看見他病著還打起精神招呼我們,就不敢多留,與他握別。

到現在想想還是難過,他一個身體不好的人,從年輕時起,一直在失去,失去,心裡頭一定有一個愈來愈大,難以填補的空洞吧?死亡的陰影必是他深宵獨對的惡夢。他為我們做了那麼多,我們卻什麼都沒能為他做。也許他覺得沒有人能為他做什麼,連他自己也不能為他做什麼吧。他就默默沉入那個空洞,走了。



陳忠信的辯護律師陣容十分豪華,除了李達夫律師,還有一位林勤綱律師。林律師後來十分有名,是陳水扁案的主任檢察官,據報導,他在扁案法庭上含淚陳述近兩小時,最後說:

□□親愛的朋友,請諒解我,我必須釘死你的過錯,如此用來彰顯你曾用一生去樹立起的美好的價值……

這樣有宗教意涵的深刻話語,不是抄來的金句,絕對是我認識的林律師的肺腑之言。林律師,不僅是臺大法學碩士,還是臺灣神學院的神學碩士。我理解林律師的痛苦,他的真純是不打折的。我同樣也覺得痛苦,但我無論如何到不了神學的境界。

林律師的眼淚是真實的眼淚,他落淚絕非虛假扮戲,他是一路流著淚在人間尋路。

林律師任扁案主任檢察官那陣子,陳忠信在國安會工作,有時忙得太晚會借宿植物園旁的立法院會館朋友的房間。有一晚,已經相當晚了,他離開總統府的辦公室,沿著博愛路要走回會館。在臺北地方法院外的人行道上看到前面一個熟悉的身影低著頭彳亍而行。那不是林勤綱嗎?等越過確認後,他轉身問,勤綱,這麼晚,你怎麼還在這裡?

林勤綱抬頭看清是誰後說,在閱卷子,心裡很苦,出來走一走。

然後,他向這個二十幾年前的辯護當事人說,忠信,我心裡真的好苦……這是我們當年要的嗎?

陳忠信也不知道該怎麼安慰他,只能輕拍他的肩膀說,勤綱,照你所信而行吧!

我們認識林律師時,他是初出茅廬,不到三十歲的律師,在張德銘律師事務所執業。美麗島事件發生後,張律師安排他擔任魏廷朝陳忠信張富忠的辯護律師,我看著這位說話帶鏗鏘金石聲的年輕律師懷抱無比真摯的理想與希望,認真準備辯護,不由有些擔心,因為我就是知道這個案子的結果是權力者寫好的,不會因為辯護律師有多麼優秀而更動。這樣為什麼還需要律師辯護?因為不能不戰而敗,因為要留下紀錄,即便是打敗的紀錄。我只是擔心年輕的林律師剛硬不能彎折,因此會痛苦受傷。

結果陳忠信和張富忠當然沒有無罪開釋,步出法庭,「三進宮」的「大魏」魏廷朝就更不用說了。林律師痛心淚下。我想跟他說這個法庭上不會有奇蹟的,奇蹟還排在很遠很遠的街角,但是算了,別說了。我想安慰他,但也只能拍拍他。

美麗島人都發監下獄後,我每天忙工作忙到昏天黑地,經常趕末班車回家。有一晚在奔下公館的地下道要到對街等車前,遇見林律師。好久不見了,我們在街角停步說了幾句話。最近怎麼樣呢?我問他。

□□在念神學。他說。

什麼?我大吃一驚。但又覺得沒什麼好吃驚的。他這個人本來就有認真的宗教氣質。有一種人會殉道,他就是那種會殉道的人。有一種人會航向北極海、南極洲,他就是那種會航向北極海、南極洲的人。

法律解決不了的問題,想看看神學能不能。他說。他的眼睛裡好像閃過淚光。

所以,朋友,你還在氣奇蹟沒有來嗎?我心裡想。

也許能?也許不能?我接他的話,說了說了等於沒說的話。

有什麼辦法?對於這位真金一樣的人,簡直無話可說。

但是後來我遭遇的事讓我很確定有些事情就是要法律出手,神學的層級太高,不行。

那是在一九八三年初,陳忠信還沒出獄之前,我遭房東訛詐欺負的事。我們的房東是位高齡婀娜的萬年國代,我們租了她的房子以後,發生美麗島事件,陳忠信在她的房子裡落網被帶走,當時想想還覺得幸好房東不是一般人,大概頗有些歷練,發生這種事了,她還沒事一樣,也沒怎麼多問。

可是房子租到第四年,年初,她通知我說她女兒要回國住這房子,所以租約到期就不能續租給我了。沒法,我只得到處另找租屋,又忙著整理舊屋,準備搬家。交屋前,房東帶著她的管家來看房子,一進門,她先讚我打掃得好乾淨,不料看到書房時她說一扇窗子有裂痕,我沒處理,只用寬膠帶交叉黏了好幾道,所以要扣錢。

我說我們剛住不久,就發現這扇貼了寬膠帶的窗有裂痕,但是覺得一直沒有惡化,又因為一直都太忙沒空管它,就比照原來的處理方式,加貼了幾道寬膠帶,如果一定要扣錢,就扣些換一扇窗玻璃的錢吧。

女國大卻又說這房子牆面有幾處剝落了,她收回房子後還要花錢處理,所以要扣我的三萬塊押金不還我。我說牆面剝落不是我造成的,是自然損壞,怎麼這也要扣我的錢?

她說反正押金不還你,你趕快搬家就對了,說完帶著男管家揚長而去。之後我幾次交涉,她都不讓步,我氣得掉眼淚。三萬塊對我來說不是小錢。而且我無法相信人怎麼能夠這麼不講理。有朋友建議我寫存證信函給女國大,說她若不還我押金,我就會有後續動作云云。

我不會寫這種信函,於是跑到張律師事務所,請林律師幫我寫。未來的法官和檢察官聽了我的陳述也很氣,二話不說,立刻幫我寫了信寄出。

存證信函有用,最後是,女國代扣了一點玻璃費,押金大都還給我了。我去女國代家拿押金時,她那管家竟然站在我這邊吐槽她:忙了半天,只拿到這一點啊!

會不會是我碰到的這一類叫黎民百姓困擾、生氣,還哭的生活芝麻米粒事,讓林律師覺得人間還是需要法律,需要法律人?總之他沒有繼續走神學研究。
人世不公,人間幸有律法,方才稍能彌縫裂痕。敬愛的張律師,李律師,林律師,昨日當我年輕痛哭時,謝謝你們出手扶持,讓我站穩,讓我哭過收了淚,還能望向未來。我不知道你們怎麼看待我們走過的來時路,我是真不希望我們留下的只是打敗的紀錄。不是,不會吧?我們留下的,或將要留下的,不會只有打敗的紀錄吧?

民視  2017.02.28


2017228日,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的盧俊義牧師在民視《台灣學堂》節目講「台灣第一座228紀念碑」時,提到林勤綱。他說,19881231日林宗正牧師及曾俊仁、潘建二、余進仁3位原住民在將嘉義火車站前面的吳鳳銅像拉倒(吳鳳銅像破壞事件)。檢察官將林宗正等4人收押,並以「毀損公物」、「妨害公共安全」、「違反集會遊行法」、「妨害公務」四項罪名起訴他們。1989年,案子進入法院審理程序後,由當時在嘉義地方法院當法官的林勤綱承辦。林勤綱將林宗正等4人都判無罪。

盧俊義說林勤綱「很優秀,處理該案也很用心。我們最近說到轉型正義的事。[處理轉型正義〕,如果有多一些像林〔勤綱〕法官這樣的法官不知有多好。」(見上述影片0h13m09s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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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水扁  1999

第二章  生命中的成長與力量

……我大三開始職業當律師,畢業後結婚生子,認真賺錢養家,還清了家裡的債務,從小一直生活在貧窮的陰影下,這時終於可以永久的擺脫。工作雖然忙碌些,但是內心感覺踏實幸福。身為一個海商法的專業律師,沒有刑事案件,也無政治案件,事務雖然忙碌,卻也遊刃有餘。

有了家庭與事業,吃穿不愁之後,我開始打算出國深造,或者挪出一部分的時間來貢獻社會,從事公共服務,人生才有不一樣的價值。

沒想到,一九七九年十二月十日,爆發了『美麗島事件』,從十三、十四日開始,國民黨大肆逮捕相關人士,姚嘉文林義雄都是『中國比較法學會』的會員,也是台大法律系的學長,我和他們過去早有接觸,清楚他們的為人,看見他們為了表達民主政治的主張,居然是犯了『二條一』唯一死刑的叛亂罪,實在是憤怒極了!

一九八年初,現任監委的張德銘律師打電話給我,他告訴我這件案子的律師差不多都找好了,目前只有黃信介陳菊各缺一位辯護律師,他問我要不要接辦。

我想起大一時去聽黃信介先生演講的場面,那場演講改變了我的一生。我知道我應該挺身而出為黃信介辯護。可是,在白色恐怖的政治氣氛下,我需要考慮家人的安危。所以我告訴張德銘律師,我需要聽聽師長和家人的意見。

在當時的恐怖氛圍之下,可說是草木皆兵,師長們站在愛護我的立場,傾向反對,要我多加考慮。反而是我太太淑珍,一聽到這個消息,馬上在電話中表示支持。她說:『你明明知道你的學長根本沒有叛亂的行為,卻被說是叛亂,要被判死刑,如果這種案件都不敢接,那你當律師有什麼用!』我故意向她說,接下這個案子,一定會影響律師的業務,她說沒關係,如果因此失去業務而減少收入,她也心甘情願!

我很高興,太太和自己的心念一致,就接下了這個案子。後來黃天福來找我,完成了委託程式,我正式成為黃信介的辯護律師。……

風傳媒  2022-02-15  21:06  顏振凱

針對美麗島世代、民進黨前主席施明德,指美麗島律師世代已辭世的民進黨前主席江鵬堅曾是國民黨特務,陳水扁在《鏡電視》專訪中替江鵬堅辯護。……

陳水扁回憶,「我會接下辯護律師,是因為張德銘這位律師前輩,我們都是當時中國比較法學會的會員,他們找律師,最後黃信介陳菊缺律師,張德銘當時在中午左右打給我,問我可不可以站出來,難道張德銘代表國民黨?」

陳水扁也說,「在美麗島審判前,我雖然關心政治,但只是一個專業的海商律師,政治案件和刑事案件都沒經手過,平時都是辦海商涉外的案件,所以有人找上門很意外,在私底下,姚嘉文林義雄都是中國比較法學會幹部前輩,我們不相信他們會涉犯二條一?那是唯一死罪欸。」「當時事件爆發時,很多在高雄的親戚傳來說,事情就不是那樣,怎麼會變成叛亂,二條一唯一死刑。朋友們也告訴我們不應該是這樣,依照我們對兩位前輩的了解,都不認為會這麼嚴重。」

陳水扁回憶當年接案過往,「當時是張德銘打來問,我當初不敢答應,我的老師也說不要,說接這案子吃力不討好,如果你辦好沒人感謝,沒辦好的話……。而且你現在工作做得那麼好,幹嘛去蹚渾水……所以叫我考慮。」陳水扁表示,「後來打給太太吳淑珍,沒想到她比我還勇敢。太太跟我說,你來就知道,大律師不可能會犯死罪,親戚朋友也這樣說,如果你作為律師連這案子都不站出來……。在太太的刺激之下,我就不管老師的勸就接下了這案子。黃信介的弟弟,馬上到律師事務所完成手續。」……

美麗島辯護律師是國民黨所派?陳水扁:沒這代誌
中時  2022/02/15  23:05  崔慈悌

民進黨前主席施明德日前指稱民進黨創黨主席江鵬堅曾是國民黨線民,陳水扁今天接受《鏡電視》專訪表示,他與江鵬堅一路併肩作戰,「不相信別人所說的」。至於美麗島事件 辯護律師是國民黨所派?他說「沒有這個代誌」。……

陳水扁表示,如果他擔任黃信介辯護律師是國民黨派的,應該是國民黨叫他接這個案子,但事實上,是因為當時找律師找到最後,剩下黃信介陳菊各缺一位律師,同是中國比較法學會會員的張德銘就打電話問他「是否是可以站出來?」

陳水扁表示,在那之前,他雖然關心政治,但只是一個專業的海商律師,政治案件和刑事案件都沒辦過,因此有人找上門讓他覺得很意外,但私底下,姚嘉文林義雄都是中國比較法學會幹部前輩,他不相信他們會涉犯唯一死罪,很多在高雄親戚也都在傳,「事情不是那樣,我們也覺得不可能」。

陳水扁回憶,張德銘問他時,他的老師建議他不要接這案子,吃力不討好,但他打電話問太太,吳淑珍告訴他「你知道你的前輩不可能犯死罪,親戚朋友也都這樣說,你作為一個律師連這案子都不敢站出來辯護,當律師有何路用?」在太太刺激之下,他毅然決然答應。……

【聯合晚報╱記者蔡佩芳/台北報導】 2010.04.18  03:02 pm

施明德質疑當年美麗島律師團組成過程,立委田秋堇今天表示,她當年黨外資歷尚淺,律師團組成是由張德銘陳繼盛等律師研擬邀請,她只是陪同部分家屬四處奔走,不過當年美麗島辯護律師確實都承受極大精神壓力,並非如施明德所言是「快速籌組」。

田秋堇強調,當年真實情況,據張德銘律師告知,他們希望為每位受刑人找到二位辯護律師,黃信介尚缺一位,張政雄律師(林義雄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因此推薦一位他認為不錯的年輕律師陳水扁,並翻開律師公會名冊找到電話,張德銘律師致電陳水扁,沒想到陳水扁立刻答應擔任辯護律師。當年尚處於戒嚴時期,白色恐怖如影隨形,不久又發生林宅血案,辯護律師及其家人確實都承受極大精神壓力。

民周刊 2011-02-10
記者/賀莉丹

2011125日下午,民進黨前主席施明德先生在其台北縣汐止市的辦公室接受了《新民周刊》記者的電話專訪。……

新民周刊:當年“美麗島大審”時為你們辯護的律師,司法援助是免費的麼?

施明德:他們都自己說,他們是免費的義務辯護律師。沽名釣譽到這種程度!我跟你講,沒有一個是免費的!每個律 師都拿了錢。

陳水扁拿了黃信介20萬塊錢。30年前,20萬可以在台北市買一棟房子。我的兩個辯護律師,一個是尤清,拿了5萬;一個是鄭勝助,拿了3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