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一國,還是兩國?

傅雲欽    2015.07.19

▲ 史明:「台灣要獨立!」
(圖:取自網路)

有一個基本問題不但很多獨派搞不清楚,甚至連很多統派也搞不清楚。那就是:「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指兩個國家,還是同一個國家(中國)?

看下文之前,請你閉眼想一想,你要如何回答。

自認是統派的人,應該回答「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指同一個國家(中國),也就是兩岸一中(法理上)。他們希望兩岸將來能事實上統一。

如果你自認是統派,但又認為「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是指兩個國家,那你問題大了。認為兩岸是兩國,你怎麼是傳統所謂的「統派」呢?!傳統所謂的「統派」是在兩岸一中(法理上)的基礎上,主張兩岸將來能事實上統一的人。認為兩岸兩國的人,就事實面,是「兩個中國式」的獨派,就理想面,是「兩國統一成一國」的統派,這不是傳統所謂的「統派」。

自認是獨派的人,也應該回答「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指同一個國家(中國),也就是兩岸一中(法理上)。他們希望台灣將來能法理上獨立。

不過,一、二十年來傳統獨派、民進黨已改變想法。他們這些年來認為「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指兩個國家。也就是兩岸一邊一國,中華民國就是台灣。台灣要追求的是「國家正常化」,不是追求獨立。台獨變成假議題。

持這種看法的人,可稱為「台灣已獨立派」或「追求國家正常化派」。這不是一般所謂的「獨派」。

事實上,從台灣人民審核通過的「中華民國憲法」是一中架構來看,台灣只是事實上(de facto)獨立而已,法理上(de jure)屬於中國。也就是「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指同一個國家(中國)。上述傳統獨派、民進黨的說法違反憲法,應屬無效(但可以列為尚待推行實現的「政策」)。

在兩岸一中(法理上)的情況下,台灣必須進一步追求法理獨立才算國家。台獨不是假議題。

持這種看法的人,可稱為「台灣要獨立派」或「追求法理獨立派」。這才是一般所謂的「獨派」。

鄭南榕主張台灣獨立。如果你說你跟他一樣,也主張台灣獨立,很好。但請你先搞清楚自己是主張「台灣已獨立」,還是主張「台灣要獨立」。

● 相關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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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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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8年的「417決議文」(台灣還沒獨立)

要旨:「台灣國際主權獨立,不屬於以北京為首都之中華人民共和國。如果國共片面和談、如果國民黨出賣台灣人民利益、如果中共統一台灣、如果國民黨不實施真正的民主憲政,則民進黨主張台灣獨立。」

. 1990年的「1007決議文」(台灣還沒獨立)

要旨:「台灣事實主權不及於中國大陸及外蒙。我國未來憲政體制及內政、外交政策,應建立在事實領土範為之上。」

. 1991年的「台獨黨綱」(台灣還沒獨立)

要旨:「台灣主權獨立,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且台灣主權不及於中國大陸,既是歷史事實又是現實狀態,同時也是國際社會之共識。台灣本應就此主權獨立之事實制憲建國。但建立主權獨立自主的台灣共和國及制定新憲法的主張,應交由台灣全體住民以公民投票方式選擇決定。」

. 1999年的「台灣前途決議文」(台獨已經獨立)

要旨:「經過1992年的國會全面改選、1996年的總統直接民選、以及修憲廢省等政治改造工程,已使台灣事實上成為主權獨立的國家,依目前憲法稱為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

. 2004年的「族群多元國家一體決議文」(台獨已經獨立)

要旨:「經由民主化建立國家主權後,台灣已無外來統治問題,只有如何共同抵抗外來併吞的挑戰。中華民國主權既屬於全體台灣人民,而非其他政權,則台灣認同與中華民國認同都是對國家認同的表達方式。」

. 2007年「正常國家決議文」(台獨已經獨立)


要旨:「台灣是主權獨立的國家,但不正常(國際關係不正常、憲政體制不正常、國家認同不正常、社會公義不正常、政黨競爭不正常),因此應早日完成台灣正名,以「台灣」的名義申請加入聯合國、世界衛生組織等國際組織,制定新憲法,並在適當時機舉行公民投票,以彰顯台灣為主權獨立的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