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共產黨人盧麗安是轉換戶籍,不是國籍

傅雲欽 2017.10.06

▲ 出生於台灣高雄當選中共19大黨代表的盧麗安。
(圖:

出生並成長於台灣的盧麗安,二十年前到對岸定居,現擔任海復旦大學外國語言文學學院副院長、上海市台灣同胞聯誼會會長。她今年6月被選為中共第19次全國代表大會黨代表。這是否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關於「台灣人民不得擔任對岸的黨政軍職務」的規定呢?(如違反,可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

昨天陸委會主委張小月說,如果盧麗安有在大陸設籍,喪失台灣地區人民身分,她擔任中共的黨職,就不算違法。

張小月所謂「在大陸設籍,喪失台灣地區人民身分」,被很多媒體說成「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喪失中華民國國籍」。例如:

◇「媒體記者問張小月,是否擔心愈來愈多台商或學者放棄中華民國國籍加入中國大陸。」(中央社)

◇「盧麗安是否已放棄中華民國國籍的問題,移民署會進一步釐清。」(中央廣播電台)

◇「陸委會稍早證實盧麗安已入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自由時報)

◇「陸委會證實盧麗安已是中國人。盧麗安的國籍備受關注。」(民視)

◇「陸委會證實盧麗安已入中國籍。」(蘋果日報)

◇「……放棄中華民國國籍,入大陸籍。」(聯合報)

◇「張小月表示,盧麗安已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三立新聞網)

◇「陸委會主委張小月表示,盧麗安已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不清楚盧麗安是否已放棄中華民國籍的身份。」(ETtoday新聞雲)

◇「盧麗安列中共十九大黨代表,陸委會將査籍。」(上報)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不得具有台灣和中國雙重國籍,因此盧麗安是否放棄台灣國籍,內政部移民署仍在釐清。」(新唐人亞太台)

這些報導都是想當然耳,曲解張小月的講話內容。張小月根本沒說「國籍」兩個字(見下列自由亞洲電台新聞影片)。她所謂「在大陸設籍」是指設「戶籍」(與「區籍」或省籍有關,與國籍無關),不是國籍。又所謂「喪失台灣地區人民身分」是指喪失台灣的戶籍,不是國籍,因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兩岸不是兩國,是一個大中國的兩個地區。兩岸的人民都是中國人,沒有國籍移轉的問題,只有戶籍移轉的問題。

這些記者怎麼不把兩岸關係條例拿來讀一讀,再把自己的台胞證拿出來看一看呢?兩岸關係條例第2條就規定什麼是台灣地區、大陸地區,什麼是台灣地區人民、大陸地區人民啊!台胞證是俗稱,它上面記載的正式名稱是「台灣居民往來大陸通行證」啊!哪裡看得出來有兩岸兩國、國籍轉換的情事?!

對岸也說盧麗安是「台灣省」的共產黨黨代表。可見對岸也不認為她曾轉換國籍。對岸似乎認為盧麗安連「區籍」或省籍(廣義的「戶籍」)都沒變,還是台灣地區籍或台灣省籍,只是暫居大陸地區,住所(狹義的「戶籍」)在大陸地區而已。

● 相關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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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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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亞洲電台  2017105


……陸委會主委張小月受訪證實中共十九大臺灣代表盧麗安已入籍大陸,是否違反兩岸條例?將清查盧是否仍具臺灣身分。據瞭解,移民署已行文戶政單位廢止盧麗安臺灣身分。

中央社  2017/10/05  15:52

(中央社記者繆宗翰高雄5日電)陸委會主委張小月今天表示,這次被列為中共19大黨代表的盧麗安的確在台灣出生,但已取得中國大陸身分,陸委會對此表示尊重。至於她是否放棄台灣身分,內政部移民署仍在釐清。

上海市台灣同胞聯誼會會長盧麗安今年6月和另外9 名在中國大陸出生的台二代,被選為中國共產黨第19次全國代表大會黨代表。相較於其他人,盧麗安是土生土長的高雄人,1997年與先生到上海復旦大學任教。

海峽交流基金會今天在高雄舉辦「2017大陸台商秋節座談聯誼活動」。張小月下午出席綜合座談前,對媒體記者相關提問,作上述表示。

當媒體記者問到是否擔心愈來愈多台商或學者放棄中華民國國籍加入中國大陸時,張小月說,「我們一點都不擔心,我們對台灣非常有信心。」……

中央廣播電台  2017-10-05  18:05

針對中共19大黨代表盧麗安的身分問題,行政院陸委會主委張小月今天(5)表示,盧麗安在高雄出生,但已取得中國大陸身分,而且最近幾次都是使用中國大陸民眾身分進出台灣地區,陸委會尊重盧麗安的身分選擇。

陸委會主委張小月5日出席海基會大陸台商秋節座談會前受訪表示,中共19大代表盧麗安出生在台灣,在英國讀完書後前往中國大陸工作,目前已取得中國大陸身分,張小月說:『(原音)幾次進出台灣,她都是用中國大陸的身分來往,她這樣對身分的一個選擇,我們是表示尊重。』

張小月指出,盧麗安是用中國大陸身分出任中共19大代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則只能針對台灣人擔任中國大陸黨政軍職務做出規範;至於盧麗安是否已放棄中華民國國籍的問題,移民署會進一步釐清,但她最近幾次都是使用中國大陸民眾的身分進出台灣地區。

張小月強調,不會擔心有更多台灣學者或大陸台商放棄中華民國國籍,因為對台灣非常有信心。……

自由時報  2017-10-05  20:09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中國共產黨第19次全國代表大會即將舉行,這次共有10名「台灣省籍」黨代表,畢業於高雄女中、政治大學的盧麗安,是10人中唯一在台灣生長的台灣人,今天消息傳出引起各界熱議。陸委會稍早證實,盧麗安已入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依法台灣身分中國大陸身分只能選擇一種,相關細節釐清後會做後續處理。……

民視新聞  2017/10/05  18:20:11

……今天(105日)在高雄舉辦的秋節台商聯誼會,陸委會主委張小月證實,被列為中共19大台灣代表的盧麗安已取得中國大陸身分,但是否放棄台灣身分,內政部移民署仍在釐清。……

這次被列為中共19大黨代表的盧麗安,是台灣土生土長,隨後到英國求學,復旦大學延攬為外文系教授,他的國籍備受關注。……

蘋果日報  2017/10/05  15:35  徐珮君/高雄報導

中共19大代表名單中10名台籍代表,且首度出現台灣土生土長的代表、復旦大學外文系教授盧麗安,引人關注。陸委會日前表示,要查盧麗安擔任中共黨職是否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陸委會主委張小月下午參加台商座談活動指出,盧麗安已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對於她的選擇表示尊重。

張小月說,陸委會調查了解,盧麗安是在台灣出生,去英國讀書,已拿到中國大陸的身分,近幾年進出台灣,都是用大陸的身分。至於是否違反《兩岸條例》?張小月說,《兩岸條例》只規範台灣人民,但她有中國大陸人民身分。媒體問,盧麗安是否放棄台灣身分?張小月則說,移民署還在進一步釐清。

被問到陸委會事前是否掌握盧麗安納入19大代表?張小月表示,「這次才知道。」張小月說,盧麗安最近幾次台灣都是用中國大陸的民眾身分進出台灣,如有雙重身分是不可以擔任中國黨政軍職務,「滿容易處理的!」

至於是否擔心越來越多台商或學者到大陸?張小月說,不擔心.對台灣非常有信心。

聯合報  2017-10-06  03:38  記者李仲維/高雄報導

在高雄土生土長的上海市台聯會長盧麗安獲選中共十九大代表,陸委會主委張小月昨表示,盧麗安已取得大陸籍,政府尊重她對自己身分的選擇。……

張小月指出,盧麗安在台灣出生,赴英讀完書後到大陸工作,也已經取得大陸籍的身分,幾次進出台灣都使用大陸籍身分。陸委會表示,盧麗安擔任大陸黨政職務多年,近年多次以大陸人士身分申請來台交流及觀光。

對於盧麗安有無違反法律的問題,張小月說,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範的是台灣人在大陸擔任黨政軍的職務,但盧麗安目前已經是大陸籍了,沒有違反規定的問題。有關陸委會之前是否有掌握盧麗安獲選中共十九大代表的問題,張小月說,「是這次才知道的」,政府會做後續處理。

至於是否擔心未來會有更多的學者、台商放棄中華民國國籍,入大陸籍,張小月回稱,一點都不擔心,因為我們對台灣非常有信心。

三立新聞網  2017/10/05  18:42:00  記者盧素梅/台北報導

台灣土生土長的復旦大學外文系教授盧麗安獲選為中共十九大代表,引發關。對此,陸委會主委張小月今(5)日表示,盧麗安已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對於她的選擇表示尊重。……

至於是否擔心愈來愈多台商或學者放棄我國籍加入大陸籍?張小月回應,「我們一點都不擔心,我們對台灣非常有信心。」

ETtoday新聞雲  20171005 17:08  記者翁嫆琄/台北報導

對岸「統戰」活動愈來愈多,傳出不少台灣人都改取得中國大陸籍。陸委會主委張小月5日表示,這次被列為中共19大黨代表的盧麗安的確在台灣出生,但已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陸委會對此表示尊重。至於她是否放棄台灣身分,「內政部移民署仍在釐清」。

上海市台灣同胞聯誼會會長盧麗安今年6月和另外9名在中國大陸出生的台二代,被選為中國共產黨第19次全國代表大會黨代表。張小月今天出席海基會在高雄舉辦的「2017大陸台商秋節座談聯誼活動」時受訪表示,盧麗安在台灣出生,赴英讀完書後到對岸工作,也已經取得中國大陸籍身分,幾次進出台灣都是以中國大陸人民的身分來往。

不過,張小月坦言,還不清楚盧麗安是否已放棄中華民國籍的身份,尚待內政部移民署釐清中。

媒體詢問,是否擔心愈來愈多台商或學者放棄我國籍加入大陸籍?張小月回應,「我們一點都不擔心,我們對台灣非常有信心。」……

上報快訊  20171005 12:01:00

出生於台灣高雄的現任上海市台聯會長盧麗安,被選為中共十九大代表。對此,行政院陸委員會4日透過聲明表示,關於盧麗安的身分、有無在中國設籍、是否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有待查證,將會同相關機關釐清處理。……

新唐人亞太台  2017-10-05

【新唐人亞太台 2017 10 05 日訊】針對中共19大黨代表盧麗安的身份問題,陸委會主委張小月證實,盧麗安的確在台灣出生,但已取得中國大陸身份,近期都是以陸籍身份進出台灣。由於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不得具有台灣和中國雙重國籍,因此盧麗安是否放棄台灣國籍,內政部移民署仍在釐清。……

聯合報  2017-10-26 19:01  記者洪敬浤╱即時報導

高雄出生的盧麗安成為中共十九大黨代表後,盧麗安與19歲兒子在台中市中區的戶籍10月初先後遭廢止;盧的先生、上海復旦大學教授沈一帆的戶籍,早在1041月遭廢止,理由都是入了大陸籍。

台中市民政局表示,內政部移民署10月初先後函文給台中市中區戶政事務所,要廢止盧麗安與其兒子的戶籍,因為兩人已轉換身分入大陸籍,依法失去台灣地區人民身分,要廢止其戶籍。

另外沈一帆原本戶籍設在台中市中區,86年以中華民國國民身分出境,但961月將戶籍遷出國外;後來內政部查出沈取得大陸居民身分,在1041月函文廢止沈一帆的戶籍。

台中市民政局表示,我國承認雙重國籍,但高階公務員與公職人員除外,民眾持兩本護照也沒問題;不過兩岸之間適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台灣地區人民不得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

換句話說,如果入大陸籍或領用大陸護照,就會失去台灣地區人民身分,也會被註銷在台的戶籍登記。

台中市民政局表示,台中市中區戶政所依照內政部函文,註銷盧麗安與其子的戶籍,如果盧有異議,可提起訴願、行政訴訟救濟;盧麗安失去台灣地區人民身分後,會被視為大陸地區人民,如果要回到台灣,不能再持台灣護照入境,得依法提出申請。

文/唐湘龍(資深新聞工作者)
NOWnews 今日新聞  2017/11/09  08:36

這個政府有病。病得太嚴重了。十九大出現一個「土台代表」盧麗安,竟然就把這個政府逼出原形,徹底瘋狂。因為擁有中國共產黨黨籍,竟然撤銷她的中華民國國籍

然後,一個土生土長的台灣年輕人,不過在臉書秀一下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竟然就被內政部「主動」撤銷國籍。撤銷中華民國國籍。然後,成了一個身在台灣的台灣人球。

這個顏姓年輕人只是參加了旅行團先到東北,再從東北進俄羅斯海參威。不只俄羅斯,只要你從大陸中轉第三國旅遊都會出現相同問題。大陸邊境管理面對這種「先中後X」的旅行團向來都不准用中華民國護照,也無法用台胞証,所以就發明了「一次性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年輕人po了這個護照,然後,下場和盧麗安一樣。撤銷國籍

史稱「盧麗安現象」。恭喜盧麗安。成為「綠色恐怖」下的第一個「黑名單」。以後,這個名單會越來越長。越來越恐怖。恐怖到違憲、違反國際公約和人權精神。

因為失去了國籍,也就失去了和這個國家的一切關聯。一個年輕人,竟然成了國家認証的幽靈人口,連就業、就醫都出問題,這個政府可以這樣?

幽靈人口是治安問題。如果這個政府堅持這樣沒有問題,那下一步就應該把被撤銷國籍的人口「清理乾淨」。比如:驅逐出境。但是要驅逐到哪裡?理論上,因為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籍而被撤銷中華民國籍,這個人應該驅逐到大陸去。那是不是先送到「靖廬」?是不是應該通報對岸海協會,台灣抓到史上第一個「台籍大陸偷渡客」?

你可能不會在意這件事有多荒謬。但是,這個政府罹患「反中病」,病入膏肓。竟然把國籍法使起來了。這種把國籍法當做清除異己的法律工具,從白色恐怖時代的「黑名單」結束後就沒聽過了。當時的理由是感人至深的「返鄉權」。每個人都有回到故鄉的權利。當時主張這種權利都是綠營人士。多少海外綠獨都回來了。連用槍攻擊蔣經國、用郵包炸彈攻擊謝東閔的黃文雄、鄭自才、王幸男都回來了。這些人全是雙重國籍。

但現在情況明朗了:雙重國籍只要不是「雙中國籍」,這個政府的眼睛就瞎了。就看不見了。就人道起來了。今天,如果雙重國籍就必須撤銷中華民國國籍的話,民進黨的「貴族院」黨員人數可能會少一半。光是蔡英文總統的家人不都是雙重國籍,為什麼不清查?

國籍是基本人權。人民是國家構成的要素。先有人民,才有國家,除非涉及犯罪,改變國籍的權力在國民身上,不在政府身上。

中華民國總綱第三條很少被注意。條文很簡單,也算是天條:「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為中華民國國民。」撤銷國籍就是撤銷國民身分。有一個法律用語常聽到,就是「褫奪公權」。如果判死刑,就附帶宣告褫奪公權終生。但一個台灣人沒有違反任何刑事法律,卻被褫奪公權、私權、人權...,各種各種權,這到底是什麼世界

少拿「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當殺人工具。那條法律有非常明顯的違憲嫌疑,更和國際慣例衝突。更何況,當初那條法律是在「一中原則」之下保留行政裁量空間,處理因為歷史因素所造成的兩岸認同特例。不是拿來對付土生土長的台灣人。難道像許信良說的,這個政府真的在默認「一中」?

坦白講,不要說拿了大陸一次性護照,就算拿了正式身分又怎樣?比蔡總統家人、民進黨一大包美、日權貴低三級嗎?這個政府是敲鑼打鼓、雷厲風行查緝「雙重國籍」嗎?還是,任何雙重國籍都可以,唯獨「中華人民共和國」不行?這到底是「一中原則」還是「兩中原則」?

我知道,從黃安開始,網路上就瘋狂追殺這種「政治上的異鄉人」。反正什麼都可以連署,炒作一下也是過癮。現在,連國籍都可以任何剝奪。政府竟然自動自發實踐起來了。比戒嚴時期更恐怖。

馬英九時代簽署了兩公約。所謂的兩公約,意涵上不只是國際公認,更是國際公民權利義務的規範性約定。依據「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十二條:任何人進入本國之權利,不得無理褫奪。國民只要有戶籍,國家依法甚至不得限制國民入出境、居住本國。

這種莫名其妙的「撤銷國籍」,是對人權的最強侵害。接近暴行。

不要拿著法律條文當「法匠」,當「法師」。雖然各國普遍都有「撤銷國籍」的相關規定,但是,第一、那99.999%都是針對歸化者。移民者。也就非土生土長的本國國民,可能是婚姻結束、可能是犯罪、可能是取得國籍過程有瑕疪,在歸化、移民主客觀條件改變之後,得為撤銷國籍之處分。第二、針對土生土長取得國籍身分之國民,撤銷國籍之處分,都是由國民主動。換句話說,這種事不告不理。國民不申請,政府不動作。像內政部這樣全面、主動獵殺「紅色人口」,根本是瘋狂的精神暴行。

今天兩岸的婚配如此普遍,這些陸配、台配都沒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如果有,都要「撤銷國籍」?

就算是像盧麗安,她是任黨職,不是公職。任黨職,黨代表,也犯罪嗎?就算要撤銷,應該是中國共產黨要求他撤銷中華民國國籍,結果,竟然是中華民國政府主動撤銷。這算什麼政府?

應該申請釋憲了。連中央研究院院長都可以合法擁有雙重國籍,為什麼盧麗安不可以?為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