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新政府」與「新國家」的一些問題

傅雲欽 2015.05.26

191211日.中國南京
中華民國政府成立。孫中山(最前者)任臨時大總統。
(圖:取自網路

1949101日.中國北京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成立。毛澤東(拿文稿者)任中央人民政府主席。
(圖:取自網路

有一位叫李姓的網民昨天在我的面書說,應該先有新國家,有新國家當然就有新政府,至於新憲法有無都可以。我則主張「執政革命論」,先在中華民區的舊體制合法取得政權(成立新政府),由新政府變法革命,成立新國家,然後再制訂新憲法。新國家和新政府的前後順序,我和李君的不同。

李君反駁我的說法很多抄錄自許慶雄教授著《中華民國如何成為國家》一書,囫圇吞棗。不管如何,我在此就他的論點,逐一駁斥。

一、李君說:「在沒有新國家之前,所有的組織政府,都屬於中國內部的叛亂組織,除非你可以反攻大陸取代北京政府,那麼才會有新政府承認,同時給予新國家承認,才能有新憲法,若是這樣參加國民黨(左統組織),有什麼不一樣呢?與蔣光頭的漢賊不兩立,差別又在哪呢?對不對?!

在沒有新國家(台灣國)之前,台灣政府屬於中國內部的叛亂組織,沒錯。但叛亂組織割據一方算不算「政府」,這牽涉「政府」的定義。李君認為叛亂政府不算政府,太嚴格了,一般就政府的定義,較為寬鬆。下文再談。

如果台灣政府由獨派主政,經由執政革命,就可建立新國家(台灣國)。新國家(台灣國)的政府自然是新國家的合法政府。

又叛亂有逐鹿中原的叛亂和分離獨立的叛亂之分。反攻大陸取代北京政府,這是逐鹿中原,不是分離獨立。因此,反攻大陸取代北京政府只有新政府承認的問題,不會有新國家承認的問題。

制新憲有兩種,一種是同一國的制新憲,如法國1793年、1848年、1875年、1958年實施的新憲。一種是不同一國(如分離獨立的新國家)的制新憲,如美國1789年實施的新憲。因此,反攻大陸取代北京政府之後也有制新憲的問題,那是同一國的制新憲,類似上述法國的情形。而台獨建國之後的制新憲則類似美國的情形。

二、李君說:「以新國家名義,不一定要更改國名,因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也從未以新國號名義向聯合國提出申請。向聯合國提出申請,能不能入會是一回事,此時就可以證明,台灣共和國己經從中國分裂獨立,聯合國會觀察先給予事實〔獨立〕承認,待台灣共和國政權穩定後,才會有所謂的給予法律承認。所以,國際法上關於承認的理論,只有國家承認與政府承認兩種。國家承認可以分為事實承認法律承認,但是國家就是國家,根本沒有所謂事實國家法律國家之區分。傅雲欽請你搞清楚。

所謂「新國家」,應指不同一國的新國家,如分離獨立後的新國家。但一般把一國家換了新政府也叫「新國家」,如中國人說1912年之後或1949之後的中國叫「新國家」或「新中國」。

李君前面說「以新國家名義,不一定要更改國名」,這裡的「新國家」應是分離獨立後的台灣,是不同一國的新國家。但後面接著說:「……因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也從未以新國號名義向聯合國提出申請」,卻把中華人民共和國當作有別於中華民國的新國家。這不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華民國是同一國。

「中華人民共和國從未以新國號名義向聯合國提出申請」這句話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等語後面應加「政府」兩字,整句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從未以新國號名義向聯合國提出申請」才順。不過,其內容不符合事實。中國的國號全稱在1971年北京政府取代台北政府之後,就順北京政府的意思,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了(但憲章第23條的「中華民國」等字沒改,因修改太麻煩,不必要)。

李君說「聯合國會觀察先給予事實[獨立]承認」,可見他認為有「事實獨立」的東西。所謂「事實國家」其實是從「事實獨立」衍生出的名詞。「事實上」(de facto),這不是我發明的,這是西方傳來,早就有的詞詞。「事實上」(de facto)就是地下、不合法的意思。「事實上國家」就是地下國家、不合法國家的意思,這是論說上的便宜,不是說國家有「事實上國家」與「法律上國家」之分。這如同「事實上夫妻」是便宜性說法,不是說夫妻有「事實上夫妻」與「法律上夫妻」之分。一般講「夫妻」,都是指法律上的夫妻,不是事實上夫妻。其他如「事實上總統」、「事實上邊界」、「事實上廢除死刑」、「事實上放棄美國綠卡」等詞都如此。我寫過《事實上國家事實上不是國家》一文(2008.05.23),李君可能沒看過。他自以為是地說「傅雲欽,請你搞清楚」,口氣好大!

我知道許慶雄曾說,國際法上的「承認」可以分為事實承認與法律承認,但國家沒有「事實〔上〕國家」與「法律〔上〕國家」之分。李君大概拿他這一具話當權威,要來壓死我。不過,如上所述,「事實上國家」不是國家的類型,而是方便論述的權宜說法。許教授如不同意使用「事實上國家」一詞,可能也不同意使用「事實上夫妻」、「事實上總統」等詞,但那是個人喜好,無關對錯。

再者,我甚至認為國際法上的「事實上承認」,其實也不是承認的類型,而是方便論述的權宜說法,和「事實上國家」、「事實上夫妻」等詞類似。許教授如不同意使用「事實上國家」一詞,可能也應該不同意使用「事實上承認」一詞才算一致!但何必如此呢? 大家知道「事實上」是地下的、不合法的、權宜性的,就可以,這個語詞不妨使用啊! ^_^

三、李君說:「不論是交戰團體的承認,或是叛亂團體的承認,其在國際法上正式的名稱是『地方性的事實政府』。政府承認的事實承認與地方性的事實政府是不同的,對於唯一合法代表該國的政府,可以選擇作事實承認或法律承認;而地方性的事實政府之認定,則是因為相對於合法的中央政府,該地方性的政府是非法的,所以才對其作地方性的事實政府之認定。

「事實政府」是叛亂政府,自稱為新的中央政府,企圖對外代表該國,但不被國際社會所承認,客觀上它只是偏安一隅的地方政府,故學說上在「事實政府」等語前面加上「地方性的」四個字。其實,不加「地方性的」四個字,直接說「事實政府」也可以。「事實(上)政府」一詞,與「事實上獨立」、「事實上國家」等詞類似,都是地下的、不合法的、權宜性的。

李君說:「政府承認的事實承認與地方性的事實政府是不同的」,這句話甚怪。承認是動作,政府是事物。動作與事物豈可相提並論?!對於中央政府,可以作事實承認或法律承認。對於「(地方性的)事實政府」(交戰團體、叛亂政府)也有事實承認或法律承認的問題。

四、李君說:「必須說明的是,『地方性的事實政府』與『地方政府』又是完全不同的。在一國地方自治下的地方政府,是屬於該國的內政問題、是合法的地方政府,世界各國也無權加以承認,國際法也不能干涉。至於地方性的事實政府,則是佔據該國領土的一部份,與中央進行對抗的政府,是一個非法的政府,一個與中央政府交戰的叛亂團體,也可以說成是政治實體,所以才有國際法介入、認定其為『地方性事實政府』的空間。

這段話大致沒錯。但我早已了解,李君費詞教導,似屬多餘。

五、李君說:「你以為世界各國承認在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是事實存在的政府,然後再由事實存在的政府推論成中華民國是事實存在的國家,也就是所謂的事實國家;其說法是,有國家才有政府存在,以此重重的錯誤推論使台灣人誤以為自己已經有國家,這是非常不負責任的。

事實上國家不是國家,已如上述。台灣是事實上國家,不只是有「事實上政府」而已,還有「事實上的領土」、「事實上人民」、「事實上主權」等。

「有國家才有政府存在」,這是對於「政府」嚴格的說法。但李君上文不是一再提「(地方性的)事實政府」嗎?(地方性的)事實政府統治的政治實體不是國家,怎麼又用「政府」兩字呢?政府和國家都可以有「事實上政府」或「事實上國家」的說法。但國家強調法律面,採嚴格的定義,「事實上國家」,一般不認為是國家。但政府強調事實面,採較寬鬆的定義,「事實上政府」一般認為也是政府。當然,採嚴格的定義,「事實上政府」要改稱「當局」。美國就稱台灣政府為「台灣當局」。我的「執政革命論」的「新政府」,嚴格說就是「新當局」。李君所提的「地方性的事實政府」,嚴格說應改為「地方性的當局」。 ^_^

李君說:「重重的錯誤推論使台灣人誤以為自己已經有國家,這是非常不負責任的。」我的媽啊!李君照抄許慶雄批評傳統獨派的說詞,但我和傳統獨派不同。我二十年多來的努力,就是告訴台灣人民,不要誤以為自己已經有國家。我天天罵傳統獨派、民進黨誤導台灣人民,不負責任,想不到竟突然被不明究理的李君說我不負責任,真是冤枉啊!

請李君和其他對我的說法有意見的人注意,我不是傳統獨派,也不是民進黨人,我的台獨理論接近許慶雄的,但細節不完全一樣。例如上述是否有「事實上國家」、「中華民國」是否國家、是否還在聯合國等問題。我浸淫台獨理論與實務二、三十年,有什麼說法沒聽過呢?我知道大部分人的說法,但大部分人不知道我的說法。要批判我,當然可以,但請多看幾篇我的文章,了解我完整的說法之後再批評。切莫斷章取義,自以為是。

● 相關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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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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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電視台  2015-10-03  01:21 AM

【新唐人20151003日訊】……1949101號,中共建立政權,宣告所謂「新中國」成立,並將這一天命名為「國慶節」。每年的「十一」前後,中共當局都會以慶祝「建國」多少週年為名,在全國大肆舉辦各種所謂「慶祝」活動。

與世界其他國家不同的是,中共將「建國」和「建政」二者徹底混淆,以至於中國民眾一直不知道所謂「國慶節」,到底慶祝的是中國「建國」還是中共「建政」。

今年十一剛過,大陸知名地產商、「網路大V任志強在微博上罕見撰文「是新國家還是新政權?」短短几個小時就有超過10萬人點擊閱讀。

文章指出,直到今天生活在中國大陸中的許多人,仍在錯誤的以為101號是一個新的國家的誕生。但實際上這一天「不是標誌一個新的國家的建立」,而是「中國這個原有的國家建立了一個新的中央政府。」此外,世界各國,也沒有將1949年後的中國當做一個新成立的國家,中共當局對外也是向各國要求承認其「新政權」而不是「新國家」。

政治評論家、極權社會研究權威學者仲維光:「中國早就存在了,不需要也不是中共建立的,而中共在1949101日,是建立了中共政權,所以中國的這個『101號』,對中國來說,實際上是中共建立政權,建立極權主義暴政的一個日子。」

喬木
阿波羅新聞網  2016-10-03

又到十一,人們在享受長假的同時,關於十一怎麼稱呼,社交媒體上照例又發生激戰。很多人,會叫十一是國慶,還有今天是祖國的生日、慶祝祖國母親多少歲華誕等說法。比如著名的北京大學,其官方微博發貼文祝「祖國母親67歲生日快樂」,引發熱議。有網友評論「你自己都存在118年了,卻要祝67歲的母親生日,難道是後媽?」各種評論都有,北大最後刪除了該條微博。

在一些人看來,熟知的中國歷史上下五千年,有文字記錄的文明三千年。自兩千多年前建立了統一的大秦帝國以來,朝代雖更替不斷,但國家一直存在,怎麼能把1949101日作為建國日呢?應該是一個新的政權建立日,建政而不是建國。

而官方的記錄也證實了這一點,在那段著名的黑白紀錄片里,毛澤東當年莊嚴宣布:「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已於本日成立了。」毛說的很清楚,建立的是政府即政權,而不是國家即中國,否則以前不是中國嗎?他資格再老、貢獻再大,總不能比自己的國家年齡還大吧?他在詩詞里不屑的秦皇漢武、唐宗宋祖,難道不是中國人嗎?就是滿族也是中華民族的一部分,現在中國的歷史、領土、行政區劃,乃至旗袍、普通話不都是清朝留下來的嗎?……

國家和政府分開,作為現代國家的中國的形成,應該是19111010日武昌首義後建立的中華民國。這是亞洲第一個共和國,也是中國首次成為正式的國家名稱,中國台灣現在的「雙十節」,就是中華民國的國慶日。這不僅僅是一個新政權的建立,而是國體的根本變化,從延續兩千多年的封建帝制,巨變為民主共和。國家不再是一家一姓一黨的,而是全民共有、憲政共和。

從那以後,儘管現實曲折發展,政治鬥爭殘酷依舊,但主權在民的觀念早已深入人心。人民才是國家的主人,政府只是管家(人民政府),執政黨則是管家的領班。政府可以重組,政黨可以輪替,但國體永存,正如中國台灣這些年發生的一切。……



作者:許慶雄
出版社:前衛
出版日期:2004/3/1
ISBN9789578014275
書籍編號:kk0376975
頁數:327